內部稽核

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,直接隸屬董事會;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,於必要時立即向審計委員會、董事長及總經理報告,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。 稽核室之職掌在於協助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進行獨立、客觀地評估寶雅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之完備性、有效性及落實性,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,以合理的確保內部控制制度能持續有效實施。 同時依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之委任,提供相關調查、評估或諮詢服務,以協助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履行其公司治理的責任。 本公司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規定,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、考評、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,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揭露於本公司官網公司治理專區中。 112年度本公司稽核人員考核及薪資已於112年5月3日提報董事長並簽核完成。